當班主任 / 科任老師察覺學生有轉介需要時,班主任 / 科任老師可直接聯絡級輔導老師或輔導主任,並闡述該學生之情況。級輔導老師將學生個案轉介至輔導主任。而輔導主任將根據學生的嚴重程度,轉介至不同的單位︰

若個案屬輕微性質,則轉介至相關的輔導老師與班主任合作處理。
若學生個案較嚴重,如曠課、離家出走、情緒不穩、身體弱能或缺陷、濫用藥物、嚴重自毀、學習障礙、精神失常、與家庭關係甚差、戀愛問題等,則轉介至學校社工或教育心理學家跟進。並在跟進時與班主任及訓導老師緊密溝通及聯絡,共同合作處理及跟進學生個案。輔導老師,與班主任、訓導老師及社工一同約見家長。
若學生個案嚴重或持續惡化,如嚴重缺課、嚴重暴力行為、校外犯事、虐兒、家暴、出軌行為等,則需召開聯席會議,加入校長、副校長、訓導主任、訓導老師、社工、輔導主任、輔導老師、班主任、家長、(教育心理學家)一同處理。並按需要轉介至相關專業人士,作出適當的安排。
Yan Oi Tong Tin Ka Ping Secondary Schoo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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